强制执行申请书

日期:2017-04-19 来源: 作者: 访问量: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人如果是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人如果是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按照判决书内容写明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标的(即具体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物、金钱、行为等)。

事实与理由:写明申请强制执行所依据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主要介绍一下法律文书生效后,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所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之规定,请求法院行使司法执行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写明财产的具体情况并附证据。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自然人签名,单位盖章法人签名盖章)

         

说明:

    1.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义务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强制对方履行义务使用的文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写明基本信息。(1)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事项写明具体、明确请求目的,申请执行的标的总额包括本金、利息、诉讼费、公告费、鉴定费等其他在法律文书中确定由被申请人负担的款项。

    4.事实与理由写明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以及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5.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写明财产的具体情况并附证据。

    6.申请书尾部写明日期,当事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