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我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我所全体律师将以此荣誉为荣,继续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鄂尔多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内蒙古伊金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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