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行政 检索主题词: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二、案情正文 (一)案情简介 2019年5月23日,被告某镇政府强行拆除了原告齐某所承包的某村集体所有的旧坝一座,被告的拆除行为导致原告鱼塘水全部流失,鱼塘内养殖物全部死亡,给原告齐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判决结果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应当具有相应职权依据,在欠缺职权依据的情况下所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应被确认违法。被告某镇政府不具有对涉案堤坝进行强制拆除的职权且程序违法,故确认被告某镇政府2019年6月强制拆除某村集体堤坝的行政行为违法。 三、办案感悟 本案是内蒙古伊金律师事务所周秀全律师、王心悦律师代理的一起行政诉讼。在人们固有的印象里,认为和政府进行诉讼是不可能赢的。但是在本案中,作为主办律师的周秀全主任、王心悦律师,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认为该案确实是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故搜集了相应的证据,整理成卷,一并交给了受案法院,在一审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作出了行政行为违法的公正判决。 民告官不再是一件不可能成功的事情,证据搜集的充足性,受案法院的专业性,均是能够成功打赢行政官司的重要保证。 内蒙古伊金律师事务所 周秀全、王心悦律师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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